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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合同騙取嘉祥農商銀行貸款 犯案人獲刑23個月

2020-02-28 15:11:04 和訊銀行 

  2月26日,裁判文書網披露一起刑事判決,對唐某騙取銀行貸款的違法行為,判處有期徒刑23個月。

  判決書顯示,被告人唐某,男,1975年11月出生,個體經營。經審理查明,2013年2月間,被告人唐某偽造鋼材購銷合同,謊報貸款用途,以聯保小組的形式向嘉祥農商銀行申請貸款300萬元,后將該貸款用于償還債務。

  2014年2月,被告人唐某將上述300萬元貸款本息還清后,再次偽造鋼材購銷合同,謊報貸款用途,取得嘉祥農商銀行貸款資金300萬元,并將該貸款用于償還債務。

  至2018年12月,被告人唐某尚欠嘉祥農商銀行貸款本金2375704.65元,給嘉祥農商銀行造成重大損失。2018年5月16日,被告人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。案件審理期間,唐某歸還貸款47.6萬元。

  法院認為,被告人唐某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,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,其行為已構成騙取貸款罪,判決唐某犯騙取貸款罪,判處有期徒刑23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。

(責任編輯:邱光龍 HF05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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