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日金融一線消息,中國人民銀行慶陽市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(慶銀罰決字〔2023〕5、6號)顯示,合水縣農村信用合作聯(lián)社因未按規(guī)定開展客戶身份持續(xù)識別;未按規(guī)定將假幣解繳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,受到警告,并處21.35萬元罰款。
時任合水縣農村信用合作聯(lián)社黨委副書記、主任馬建中未按規(guī)定開展客戶身份持續(xù)識別,被罰款1.2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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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序號  | 
 當事人名稱  | 
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| 
 違法行為類型  | 
 行政處罰內容  | 
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| 
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  | 
 備注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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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  | 
 合水縣農村信用合作聯(lián)社  | 
 慶銀罰決字〔2023〕5號  | 
 1.未按規(guī)定開展客戶身份持續(xù)識別; 2.未按規(guī)定將假幣解繳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  | 
 警告,并處21.35萬元罰款  | 
 中國人民銀行慶陽市分行  | 
 2023年12月27日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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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  | 
 馬建中(時任合水縣農村信用合作聯(lián)社黨委副書記、主任)  | 
 慶銀罰決字〔2023〕6號  | 
 1.未按規(guī)定開展客戶身份持續(xù)識別  | 
 處1.2萬元罰款  | 
 中國人民銀行慶陽市分行  | 
 2023年12月27日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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